從傳統意義上講,施工圖預算是指在施工圖設計完成以后,按照政府制定的預算定額、費用定額和其他取費文件等編制的單位工程或單項工程預算價格的文件;從現有意義上講,只要是按照施工圖紙以及計價所需的各種依據在工程實施前所計算的工程價格,均可以稱為施工圖預算價格,該施工圖預算價格可以是按照政府統一規定的預算單價、取費標準、計價程序計算得到的計劃中的價格,也可以是根據企業自身的實力和市場供求及競爭狀況計算的反映市場的價格。實際上,這體現了兩種不同的計價模式。按照預算造價的計算方式和管理方式的不同,施工圖預算可以劃分為兩種計價模式,即傳統計價模式和工程量清單計價模式。
我國的傳統計價模式是采用國家、部門或地區統一規定的定額和取費標準進行工程造價計價的模式,通常也稱為定額計價模式。由于清單計價模式中也要用到消耗定額,為避免造成歧義,此處將定額計價模式稱為傳統計價模式。傳統計價模式是我國長期使用的一種施工圖預算編制方法。
傳統計價模式下,由國家制定工程預算定額,并且規定間接費的內容和取費標準。建設單位和施工單位均先根據預算定額中規定的工程量計算規則、定額單價計算工程直接費,再按照規定的費率和取費程序計取間接費、利潤和稅金,匯總得到工程造價。其中,預算定額既包括了消耗量標準,又含有單位估價。
雖然傳統計價模式對我國建設工程的投資計劃管理和招投標起到過很大的作用,但也存在著一些缺陷。傳統計價模式的工、料、機消耗量是根據“社會平均水平”綜合測定,取費標準是根據不同地區價格水平平均測算,企業自主報價的空間很小,不能結合項目具體情況、自身技術管理水平和市場價格自主報價,也不能滿足招標人對建筑產品質優價廉的要求。同時,由于工程量計算由招投標的各方單獨完成,計價基礎不統一,不利于招標工作的規范性。在工程完工后,工程結算繁瑣,易引起爭議。
1、工程量清單計價模式是指按照工程量清單,規范規定的全國統一工程量計算規則,由招標人提供工程量清單和有關技術說明,投標人根據企業自身的定額水平,和市場價格進行計價的模式。
以前,我國以使用傳統計價模式為主,但由于工程量清單計價模式是符合市場經濟和國際慣例的計價方式,現在我國以使用工程量清單計價模式為主。
工程量清單按分部分項工程單價組成來分有:1.直接費單價(也稱工料單價)。直接費單價由人工、材料和機械費組成。我國目前的單價是按照現行預算定額的工、料、機消耗標準及預算價格和可進入直接費的調價確定。其他直接費、間接費、利潤、材料差價、稅金等按現行的計算方法計取列入其他相應價格計算其中,這是我國目前絕大部分,地區采用的編制方式。2. 部分費用單價(也稱綜合單價)。部分費用單價只綜合了直接費、管理費和利潤,并依綜合單價計算公式確定綜合單價。該綜合單價對應圖紙分部分項工程量清單即分部分項同工程實物量計價表,一般這部分費用屬于非競爭性費用。綜合費用項目如腳手架工程費、高層建筑增加費、施工組織措施費、履約擔保手續費、工程擔保費、保險費等,這部分費用屬于部分性費用。我國目前非競爭性費用采用定額預算編制方法套用定額及相應的調差文件計算,而競爭性費用由投標人依據,工程實際情況和自己的能力自由報價。3. 全費用單價(國際慣例)。全費用單價由直接費、非競爭性費用和競爭性費用組成。該工程量清單項目由工程清單、措施費和暫定金額組成。工程量清單由分部分項工程組成,措施費由各措施項目費組成:暫定金額即不可預見費,它包括工程變更和零星工程(計日工)。全費用單價合同是典型、完整的單價合同,工程蚽發能形成一個獨立的子目分項編制。對于該子目的工作內容和范圍必須加之說明界定。工作量清單不能單獨使用,應與招標文件的招標須知、合同文件、技術規范和圖紙等結合使用。
2、工程量清單應由具備招標文件的招標人或招標人委托的具有相應資質的造價咨詢單位纏制,這是招標人編制標底的依據,是投標方報價的依據,也是竣工結算調整的依據,它應包括編制說明和清單兩部分,編制說明應包括編制依據、分部分項工程工作內容的補充要求,施工工藝等特殊要求、以及主要材料價格檔次的設定。
3、工程量清單的編制應按有關圖紙、工程地質報告、施工規范、設計圖集等要求和規定進行編制。要求表述清楚、用語規范。編制的內容中除實物消耗形態的項目之外,招標方還應列出非實物形態的競爭費用。同時也要明確競爭與非競爭工程費用的分類。
1. 施工圖預算是確定投標報價的依據。在競爭激烈的建筑市場,施工單位需要根據施工圖預算造價,結合企業的投標策略,確定投標報價。
2. 施工圖預算是確定單位建筑工程造價的依據。建筑工程由于體積龐大,結構復雜,形態多樣,用途各異,地點固定,生產周期長,材料消耗龐雜,不能像其他工業產品那樣由國家制訂統一的出廠價格,而必須依據各自的施工設計圖紙,預算定額單價、取費標準(間接費定額)等分別計算各個建筑工程的預算造價。因此,建筑工程預算起著為建筑產品定價的作用。
3. 它是簽訂施工合同的依據。凡是承發包工程,建設單位與施工單位都必須以經審查后的施工圖預算為依據簽訂施工合同。因為施工圖預算所確定的工程造價,是建筑產品的出廠價格,雙方為了各自的經濟利益,應以施工圖預算為準,明確責任,分工協作,互相制約,共同保證完成國家基本建設計劃。
4. 施工圖預算是施工企業編制施工計劃和統計完成工作量的依據。施工企業對所承擔的建設項目施工準備的各項計劃(包括施工進度計劃、材料供應計劃、勞動力安排計劃、機具調配計劃、財務計劃等)的編制,全部是以批準的施工圖預算為依據的。
5. 施工圖預算是施工單位進行施工準備的依據,是施工單位在施工前組織材料、機具、設備及勞動力供應的重要參考,是施工單位編制進度計劃、統計完成工作量、進行經濟核算的參考依據。施工圖預算的工、料、機分析,為施工單位材料購置、勞動力及機具和設備的配備提供參考。
6. 施工圖預算是控制施工成本的依據。根據施工圖預算確定的中標價格是施工企業收取工程款的依據,企業只有合理利用各項資源,采取技術措施、經濟措施和組織措施降低成本,將成本控制在施工圖預算以內,企業才能獲得良好的經濟效益。
中國在建筑工程中實行工料預算歷時已久。北宋李誡編纂的已有工料限額。明、清政府和民間都有估工算料的成例,如就是流傳民間的清代營造算法的抄本。清代宮廷設有專司估算工料費用的“算房”及負責設計的“樣房”。20世紀初,隨著建筑業的發展,開始按施工圖計算工料費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后,于50年代初正式建立了建筑工程預算制度,先后頒發了具有法規性質的預算定額;統一規定了概算和預算文件的組成和編制程序;制定了材料預算價格、機械臺班單價、間接費用、計劃利潤等計算辦法。